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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崇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9-26 | 2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天府菜油”行动三年计划,按照“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量和改善品质为重点,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镇街,开展油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崇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范县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发布,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突出优质油菜种筛选、全程机械化示范、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等,在全市建设优质油菜高产创建核心展示区4个,每个面积200亩。
  二、建设内容
  建设油菜绿色高质高效核心展示区4个,每个面积≧200亩,展示区油菜优良品种、高产创建、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率达到100%,每个点位产量平均达到200公斤以上。
  三、申报主体与对象
  崇州市范围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四、申报主体条件
  (一)规模种植水平及示范效果较好的经营业主优先;
  (二)示范田块规整及交通便利的经营业主优先;
  (三)原则上一个经营业主申报一个建设点;
  (三)2021-2022年有违规或处罚的业主不能申报。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5月
  六、申报步骤
  (一)自愿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3年10月8日前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征信证明和近两年没有违规或处罚的说明等资料。申报地点: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18030525385。
  (二)确定申报主体。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业主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主体,并将最后评审结果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三)组织实施。
  待申报主体确定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申报业主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试验示范。
  (四)项目验收。
  试验示范完成后,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测产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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