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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3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评审 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9-14 | 12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156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3〕95号)精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轻工纺织科、市纪委监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号

 

三、联系电话:0830-8957291(轻工纺织科)  

              0830-3191371(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申报项目评分表

附件2: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拓展项目资金)审核表

附件1: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资金)申报项目评分表.xlsx

附件2: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拓展项目资金)审核表.xlsx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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