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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3年四川省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遴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09-20 | 3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品种选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省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的选育与推广,充分发挥当家品种在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支撑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四川省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数量

遴选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和油菜4类主要粮油作物,遴选品种为已审定、引种备案或登记的适宜四川种植的有效品种,每类作物遴选不超过5个当家品种。

二、申报条件

(一)2012年以来已审定、引种备案或登记的有效品种,且适宜种植区域包含四川省相应生态区。

(二)2021-2023年国家级主导(优良)品种、四川省主导品种、稻香杯获奖品种、农业农村部超级稻品种,近年国家或省级展示评价综合表现优秀的品种,2020-2022年我省累计推广面积前10位的主栽品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即可申报。

(三)品种选育单位近年来没有涉种违法行为。

三、遴选程序

(一)品种申报:选育单位根据当家品种申报公告提交申报材料,资料包括申报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审定(引种备案/登记)公告、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3-5幅该品种的高清图片(每张图片单独作为一个文件,不得插入word文档),并配备准确图名,图片要求清晰自然、颜色鲜亮,不出现曝光过度或不足等现象,大小不低于2.0M。

(二)资格审查:遴选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品种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采取专家评分制,专家组根据各作物品种申报资料进行评分,按照评分高低排序提出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初选名单。

(四)品种初审:遴选工作组组织相关处(站)对专家提出的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进行初审,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公告:经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出四川省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目录,经农业农村厅审议通过后,正式行文并在第九届四川省农业博览会和农业农村厅官网上进行公告。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品种选育单位情况,由品种第一选育单位牵头申报,每一个品种填写一份《四川省2023年主要粮油作物当家品种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联合选育的,每个选育单位均须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二)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三)每个品种的相关证明材料,每页均须加盖牵头申报单位鲜章。

(四)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承诺书、申报表及佐证材料word电子版和PDF电子版(加盖公章或签字)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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