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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09-19 | 7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家、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市监规〔2023〕7号)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名称

(一)支持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1. 知识产权产业赋能中心项目;

2. 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

(二)鼓励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

1. 企业购买专利(商标)执行保险、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资助项目;

2.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

3. 协助国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

4. 国内侵权判定咨询服务资助项目;

5. 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

(三)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1. 知识产权托管中心项目;

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项目。

(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1. 企业购买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涉外知识产权险种资助项目;

2. 协助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

3. 涉外侵权判定咨询服务资助项目。

(五)引育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成都市资助项目。

二、申报工作流程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市监规〔2022〕2号)明确的有关流程及要求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登陆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网厅”(http://zwfw.scjg.chengdu.gov.cn:7091/terminal/pc/index.html),按照网页提示注册账号并填写《项目资助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9月20日正式开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知识产权托管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项目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其余项目的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二)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初审,对需实地考察的项目组织实地考察,完成项目初审推荐。

(三)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线上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申报单位及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报单位限期补齐;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且无法补证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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