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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花鼓戏 优秀剧目展演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3-09-15 | 2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申报材料

  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函1份(主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第三届全国花鼓戏优秀剧目展演剧目申报表》1份。

  3.剧本、节目单、视频光盘(或U盘)各1份。请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剧本电子文档及视频网盘链接发至指定邮箱,视频分辨率在1080p以上。

  (四)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321号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哲15116316387

  电子邮箱:hnshyys@163.com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改稿会工作要求

  参加改稿会的剧目为入选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的14个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

  申报日期截止前有关院团须将最新视频、剧本电子版提交至hnshyys@163.com,标题格式为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改稿会+剧名,邮件正文内应写明院团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须负责通知院团做好准备工作,并派员带队与剧目主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院团负责人、编剧、导演、主演等)共同参加改稿会。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

  (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经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入选剧目组台方式、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六)为促进花鼓戏艺术的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剧目申报工作和观摩演出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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