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材料
1.申报函1份(加盖公章);
2.第五届豫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申报表1份;
3.剧本、视频U盘(含字幕,分辨率1080p以上)各1份。
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上申报材料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至河南豫剧院,同时将申报表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剧本电子文档、视频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957342826@qq.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芦医庙大街与美秀路交叉口
邮编:450000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瑞 13523001962 0371-62362029
王亚珍 18303632551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根据参演院团的路途远近给予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由院团自理。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单位颁发“优秀剧目”证书和牌匾,为“第五届豫剧艺术节表演艺术传承英才”荣誉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遴选后,经公示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入选剧目演出档期等由主办单位统筹确定。
(六)为促进豫剧艺术的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地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剧目申报工作和观摩演出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