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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第二批)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政策来源:科技部 | 发布机构:科技部 | 发布时间:2023-09-07 | 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评审工作安排,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定于2023年9月19日至9月20日组织召开“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第二批)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视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及评审时间安排
“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该指南方向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2023年9月19日:“新能源园艺作业动力机械创制开发”“标准化果园智能化生产技术装备创制与应用”指南方向申报项目评审。
2023年9月20日:“肉牛规模化智能养殖技术与装备研发”“绿色智能高效养鸡工厂创制与应用”指南方向申报项目评审。
具体答辩时间通过邮件和录音电话另行通知。
二、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方向进行项目评审分组,在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多场景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预览项目申报书截止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视频答辩评审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jzxgl@126.com。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非申报项目参加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2.答辩评审前须进行评审环境测试,请项目答辩人按照专业机构通知的测试时间登录系统在线接受测试。
3.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4.项目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项目答辩限时4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专家质询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专家提问,若超时,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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