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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的通知

政策来源:商务部 | 发布机构:商务部 | 发布时间:2023-09-01 | 3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加大活动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发布活动安排和相关政策,引导绿色、健康、智能、适老等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兴商规范经营,营造放心、舒心、暖心的消费环境。

(四)做好成效总结。各地要持续跟踪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和企业创新实践案例,并及时报送商务部。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发挥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作用,定期掌握活动数量及参与企业、品牌数量,结合支付机构交易数据、重点家居企业销售数据、家具建材家电等品类社零数据等,多维度反映活动成效。

请各地于9月15日前报送本地拟开展的重点活动和重点参与企业(详见附件),我们将择优纳入“家居焕新消费季”重点活动名录。有意向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地方站活动的地方,请及时联系商务部。


联系人:消费促进司 崔文嘉、宋松

电话:010-85093829/3830

邮 箱:cuiwenjia@mofcom.gov.cn


附件:家居焕新消费季重点活动表.wps


商务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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