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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的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8-28 | 155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的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域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经审查各地申报资料,综合申报意愿、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水平,并结合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原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工作基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德阳市。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攀枝花市。

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区、宜宾市翠屏区。

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成都市双流区、温江区、广汉市、泸州市龙马潭区、乐山市市中区、达州市渠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

联系电话:028-86616846

电子邮箱:scip14fyp@163.com

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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