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的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域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经审查各地申报资料,综合申报意愿、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水平,并结合原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原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工作基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名额,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德阳市。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攀枝花市。
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区、宜宾市翠屏区。
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成都市双流区、温江区、广汉市、泸州市龙马潭区、乐山市市中区、达州市渠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
联系电话:028-8661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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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