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7-25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厅2020年7月制定的《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有效期已满,为加强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邮寄我厅,请在信封上注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字样。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8月25日。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邮编:610041)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6744746

邮  箱:scrlzyldglc@sina.com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