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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都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初审意见的公示

政策来源: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8-14 | 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成都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3〕7—87号)要求。经公开申报,截止2023年8月11日共收到3家实施主体(彭州万惠秸秆回收专业合作社、彭州市绿途农业有限公司、成都白马春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

经我局党组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审核,彭州万惠秸秆回收专业合作社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秸秆综合利用总计1577吨,申报成都市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资金15.77万元;彭州市绿途农业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该企业秸秆综合利用总计9309吨,申报成都市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资金93.09万元;成都白马春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该企业秸秆综合利用总计2948.37吨,申报成都市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资金29.4837万元。符合成都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条件,初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3871146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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