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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7-20 | 3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发〔2023〕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推荐范围。推荐人选须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导向作用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二)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应满足从事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总体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恪守职业道德;

4.带领引导当地群众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业态和乡村旅游;

5.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改变乡风民俗等方面发挥较大作用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二、推荐程序

(一)县级推荐。县(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工作,要把好人选入口关,全面了解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品行,并就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

(二)市级审核。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对各县(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人选及依托项目(拟资助的人选请在汇总表中予以明确),报送文化和旅游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省级报送。文化和旅游厅对各市(州)推荐人选和依托项目进行复审后,提出推荐人选和资助项目建议报文化和旅游部。

三、名额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四川分配名额为20名。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向文化和旅游厅各自推荐2名,经省级复审后统一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20名。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推荐既能在乡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带头人。曾入选过2019-2022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能人)支持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推荐纳入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库管理的入库人员及相关项目,若推荐人选不在省级能人库中,需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录入智游天府平台能人管理系统,完成入库工作。

(二)把握推荐重点。注重结合天府旅游名牌、全省文旅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四个一批”、乡村文化活动年中的优秀典型,对于常年在乡村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一定群众威望的带头人,要进行重点推荐。带头人依托项目(活动)具备公益性或尚且处于起步阶段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推荐为一次性项目资助人选。 

(三)把握人选条件。注重将活跃在基层乡村文化和旅游工作中的优秀人员推选出来,对于具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本地区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能人)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经验做法形成单独材料(电子版),与推荐人选材料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材料报送

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带头人书面推荐材料寄送至文化和旅游厅,并将书面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二)各推荐人选的《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及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等。 

请将上述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报送地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邮编:610051);联系人:黄健,电话:028-86703762、18828233729;电子邮箱:5303530@qq.com。相关表格word版本可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s://wlt.s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材料报送说明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19日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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