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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内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7-21 | 1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121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6-28)文件要求,经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编制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实施方案)、镇(街道)初审、区级联审、局党组审议通过,初步通过了彭镇临江村“徐瓦窑”特色民宿改建项目、永安镇梨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设施配套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西北街125号,监督电话:028-85771225<派驻纪检监察组>,028-85773191<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逾期不予受理。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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