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6-12 | 14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八)组织对接。项目管理处室会同发榜方根据评审结果,经分管厅领导审示后,提出揭榜方建议名单。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组织发榜方、揭榜方在充分洽谈基础上,由发榜方和揭榜方自主签订揭榜项目合同书,明确合同金额、约定相关责权利(政府出题项目除外)。

(九)履行立项程序。

1.政府出题技术攻关类项目。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财政补助名单和资金建议,报分管厅领导审示,经厅计划联席会研究后,由资管处归口报厅党组会审议,并按程序报省政府。

2.企业出题技术攻关类项目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根据发榜方和揭榜方签订的揭榜项目合同书金额,按照立项有关要求,提出财政补助名单和资金建议,报分管厅领导审示,经厅计划联席会研究后,由资管处归口报厅党组会审议,并按程序报省政府。

(十)签订“军令状”。项目计划下达后,由发榜方、揭榜方、推荐单位、科技厅结合揭榜项目合同书签订“军令状”,细化“里程碑”考核节点、考核方式和考核要求,明确有关事项。

(十一)项目过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发榜方负责,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由揭榜方负责。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按照“军令状”任务,对项目开展“里程碑”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拨付剩余经费。对于实施效果不好的及时终止项目。

(十二)任务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到期后,由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组织专家和发榜方,共同对揭榜制试点项目进行任务验收暨绩效评价,可结合用户试用、第三方评测等情况。用户意见作为验收评价结论的重要因素。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应用导向。发榜方全程参与试点工作。揭榜方、发榜方注重对研究目标的把控,对研究内容、技术路线不作具体要求,以能否完成研究目标、解决实际问题论成败。

(二)赋予更大自主权。赋予揭榜方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研究团队组建、经费管理等自主权。项目立项后,不得更换揭榜方和项目负责人。减少过程检查,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进行过程考核评价。

(三)加强过程指导。科技厅项目管理处室加强“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各项规定和有关支持政策的宣讲和指导,根据“里程碑”节点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重大突破及时报告。项目单位要在完善和细化内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各项权力,确保接得住、接得好。

(四)探索金融赋能。在组织“揭榜挂帅”项目评审时,科技厅资管处将邀请有关投资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列席。对“揭榜挂帅”项目成效好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可按规定给予金融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