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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6-12 | 1468 次浏览: | 分享到:

2.企业出题项目。聚焦四川省重点产业企业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资金投入以需求企业和社会为主,省财政给予适当资助。

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需求企业。项目协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对技术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推动更多省内外的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中央在川单位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落地,形成产品和加速产业化。

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项目协议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协议资金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对技术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三、实施流程

(一)需求征集。

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需求。科技厅资管处会同项目管理处室通过科技厅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需求征集通知,同步向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征集需求。

2.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征集需求。科技厅规法处、基础处、高新处、社发处等有关处室根据职能职责,分别同步向中央在川院所、高校和各类国省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临床医学中心等创新主体发布征集通知。

(二)组织推荐需求。各市(州)科技局、具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权限的省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辖内企业和科研单位的需求征求。在广泛征集基础上,推荐单位进行遴选后,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推荐。

(三)需求论证。科技厅资管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组织专家对需求进行论证后,遴选出符合我省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前沿研究方向、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形成“揭榜挂帅”榜单(送审稿)。

(四)审定榜单。科技厅资管处将“揭榜挂帅”榜单,按程序报厅计划联席会研究后,报厅务会审定。

(五)发布榜单。科技厅资管处向社会公开发布榜单,规法处、基础处、高新处分别同步向中央在川院所、高校和各类国省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发布。

(六)揭榜申报。有意愿的单位根据榜单情况和自身实际,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揭榜书。

(七)揭榜评审。科技厅资管处会同项目管理处室和发榜方,采取会议评审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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