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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6-05 | 2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街;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镇街广泛宣传动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并于2023年6月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单体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科。(联系人:徐建强;联系电话:028-82380229)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五批)储备工作的通知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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