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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四川省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5-18 | 682 次浏览: | 分享到:

禾丰镇、平武镇人民政府,射洪坝街道、东溪街道、平泉街道办事处: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25号)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四川省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简阳市禾丰片区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与粮经作物种植产业直接相关的企业业主、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

二、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川委厅〔2018〕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2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川府函〔2023〕16号)要求,对省政府命名的92个2022年度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给予奖补。各地要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22〕29号),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按照全链条开发、全环节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实际、对标补短。对建设水平较高的星级园区,资金可部分用于认定星级园区以外的1个园区,且应优先支持粮食类园区。资金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1.产业基地(养殖场)建设。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田型调整、田间生产便道及宜机化作业道路、灌排沟渠、地力提升等建设。二是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对各类主体生产性大棚设施、水肥一体、轨道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绿色生态循环发展。对开展绿色防控、粪肥还田管网及储粪池建设、秸秆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等给予适当补助。

2.现代装备建设。一是农机装备。重点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农机设施装备,给予适当补助,享受中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不再重复。二是数字农业。支持园区大数据平台建设。对经营主体在种植和养殖环节建设智能化设施装备给予适当补助。

3.农产品加工物流。一是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对各主体开展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对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支持村集体组织、专合社按照折股量化方式参与精深加工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建设。

4.农业新业态。一是农产品电商营销。对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推广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园区内开展耕、种、管、收等生产性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给予适当补助,让服务对象充分受益。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园区辐射带动区域范围内开展耕、种、管、收等生产性和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的也可给予适当补助。三是休闲农业发展。支持公益性的休闲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房屋、景区打造和基建工程等相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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