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高管发〔2022〕12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9月3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培育一批高精尖特企业,打造科技创新体集群,奋力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为成都市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核心支撑,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支持目标、原则和范围
第一条 支持目标。到2025年,培育引进若干具有颠覆性创新能力的全球顶尖人才,聚集领军人才500人、高层次“四派人才”3500人以上,“揭榜挂帅”建设新型研发机构50个,推动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超过5%,实现年均15%以上的增幅,建成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50个以上,国家级孵化器达到3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超6000家、“双五”企业60家,培育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80家,其中市值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以上企业分别达30家、2家、1家,形成5—10项“卡脖子”技术、产品,加快培育城市标签级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原创技术策源地、科技成果中试首选地、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成都高新区建成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 支持原则。本政策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冲突的,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支持范围。本政策支持对象为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人才及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机构,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本政策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第二章 支持引进高端人才
第四条 支持引进领军人才。支持成都高新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面向全球引进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方向,具有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攻关和中试转化,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00万元经费支持。对取得国内外公认突出成就、在行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地位、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全球顶尖人才和团队,在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生活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给予量身定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