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于2023年4月19日启动2022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时限、业务咨询等详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cdst.chengdu.gov.cn/cdkxjsj/c108728/2023-04/18/content_71e01bfe51bf6515088bdae3810ccafa.shtml)。请你们按照通知及各类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kjxm.cdst.chengdu.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初审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交至区新经济局科技创新科(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3单元附楼409),待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区新经济局按程序向市科技局推荐。
提示:请各街道向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做好通知,请各相关单位注意申报资料(线上线下)提交时限,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街道办事处推荐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真实性和税收归属地、营收及纳税、营业执照及实际办公地点等经营情况进行现场审查,负责推荐审查通过项目至区新经济局。
三、项目申报初审材料
初审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由企业法人和企业对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查意见表(由税收所在街道办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近3个月完税证明(需加盖单位鲜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联系人:向泓莹;联系电话:85082792
附件:1.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
2.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查意见表
、
附件1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书
本人代表申请单位作出如下诚信承诺,在认真学习本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及提供的各项申报材料和项目情况均真实无误,如误报、漏报或提供虚假材料,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企业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业务类型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
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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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类型 | £首次认定 £重新认定 |
审核要求 | 是/否满足 |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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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重新认定通过的高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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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研发机构(重新认定通过的高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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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重新认定通过的高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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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查意见表
按照 (市级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要求, 街道于 年 月 日对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现场审查。
经现场审查,该单位上年度缴纳税收 万元,本年度已缴纳税收 万元, (申报单位)经营正常, (项目全称)真实合理且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我街道办推荐该单位申报
(项目全称),并承诺项目推荐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街道(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