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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迎大运 游成都”文旅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3-04-14 | 5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恢复和提振成都市文化旅游消费市场信心,有效刺激文旅消费需求,积极促进全市文旅经济持续回暖。我市拟于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成都市文旅消费券。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遴选线上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项条件中的(一)或(二)项及第(三)项: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

(三)支持线上旅游平台支付、近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相关活动经验。

提供2020年以来在全国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情况。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 风险管控机制健全。参与消费券发放的在线旅游平台负责强化活动的风险防控,开展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防止虚假交易套取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 按照成都市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分批次组织文旅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能通过线上旅游经销商进行分类核销。

3. 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每波次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波次消费券发放数据报告。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 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文旅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成都市域范围,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企业分类进行有效管理。

2. 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文旅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

3. 参与消费券发放的在线旅游平台应承诺推出优惠让利措施、匹配一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一是推出营销优惠活动;二是活动期间在本平台醒目位置展示宣传页面;三是积极整合平台自有的商户、推广等各类资源,专项用于支持本次消费券发放工作。

(四)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五)消费券发放费用采用先垫付后清算的形式支付。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3年4月18日10: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文旅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书)报送成都文广旅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2号楼21918室),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5-7家消费券发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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