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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推荐单位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3-04-03 | 284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精神,经各地各单位申报推荐、省级遴选,拟确定西南民族大学等8个单位为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四川省拟推荐单位。现将拟推荐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6128201

电子邮箱:scywb86111037@163.com

附件: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推荐单位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4月3日

附件

 

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推荐单位名单

 

序号

申报单位

申报类别

1

西南民族大学

传承推广

2

西南财经大学

传承推广

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传承推广

4

成都师范学院

教育培训

5

乐山师范学院

传承推广

6

四川民族学院

传承推广

7

西南科技大学

综合研究

8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传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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