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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用机场跑道外来物探测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3-03-30 | 92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五条  设置、使用上述频段 FOD 探测设备,应向民用

机场所在地的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第六条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 FOD 探测设

备应符合附件 1 相关射频技术要求,并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FOD 探测设备应采用冗余探测、背景对消、数据关联等技术,提高自身抗干扰能力。

第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同一民用机场设置、使用多套

FOD 探测设备时,应采取分频使用、空间隔离等措施,避免相互间产生无线电有害干扰。

为避免76-77GHz 频段FOD 探测设备与汽车雷达相互间产生无线电有害干扰,机场管理机构应按照附件 2 相关要求设置、使用该频段的 FOD 探测设备。


第八条 设置、使用 FOD 探测设备不得对相同或相邻频

段内已依法使用的其他固定、移动、无线电定位和射电天文 等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第九条 FOD 探测设备受到无线电有害干扰时,由机场

管理机构报请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频带外让频带内、 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无规划让有规划”的原则协调处理。

第十条 FOD 探测设备的探测性能、安装使用等应当符

合民航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1. FOD 探测设备的射频技术要求

2.设置、使用 76-77GHz 频段 FOD 探测设备与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规避要求


附件 1

 

 

 

FOD 探测设备的射频技术要求

 

一、工作频段

92-94GHz 和 76-77GHz。

二、占用带宽

工作频率范围

限值

 

92-94GHz

 

2GHz

 

76-77GHz

 

1GHz

三、发射功率及功率谱密度

工作频率范围

 

部署方式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限值

等效全向辐射功率谱密度限值

 

92-94GHz

 

边灯式、移动式

 

55dBm

 

26dBm/MHz

 

塔架式

 

70dBm

 

41dBm/MHz

 

76-77GHz

 

边灯式

 

37dBm

 

8dBm/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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