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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崇州市2022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3-31 | 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示范带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崇州市2022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项目核心展示区建设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发布,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突出优质稻品种筛选、全程机械化示范、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等,在项目区依托合作社、科研院所等建设优质稻种植核心展示区8个,每个面积200亩,以促进优质稻高产、高效、绿色生产,辐射带动全市优质稻推广。
  二、建设地点
  道明镇、白头镇、隆兴镇。
  三、建设内容
  建设优质稻种植核心展示区8个,每个面积≧200亩,展示区水稻优良品种、高产创建、配方施肥、土壤安全利用、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率达到100%,每个点位产量平均达到650公斤以上,水稻重金属不超标。
  四、申报主体与对象
  崇州市范围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五、申报主体条件
 (一)原则上在建设地范围内的经营主体优先;
 (二)规模种植水平及示范效果较好的经营业主优先;
 (三)示范田块规整及交通便利的经营业主优先;
 (三)原则上一个经营业主申报一个建设点;
 (四)2021-2022年有违规或处罚的业主不能申报。
  六、补贴资金
  优质稻种植核心展示区:每个示范区15万元,8个示范区共1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所需的种子、物资、设备、人工、标识标牌设立、试验调查和产品检测等。
  七、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4月-2023年9月
  八、申报步骤
 (一)自愿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3年4月7日前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征信证明和近两年没有违规或处罚的说明等资料。申报地点: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18030525385。
 (二)确定申报主体。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业主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主体,并将最后评审结果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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