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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推荐名单的公示

政策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3-03-27 | 317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省食品安全委关于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省食品安全办于2022年11月启动了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和各市(州)食品安全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省食品安全办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并综合考虑区域分布等因素,拟将成都市金牛区等12个县(市、区)纳入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实名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

联系人:廖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617123

联系邮箱:sc_spxtc@163.com

联系地址: 成都市玉沙路118号1407室(邮编610017)

附件: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推荐名单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第四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创建推荐名单

序号

县(市、区)

所属市(州)

1

金牛区

成都市

2

盐边县

攀枝花市

3

古蔺县

泸州市

4

朝天区

广元市

5

安居区

遂宁市

6

沙湾区

乐山市

7

江安县

宜宾市

8

开江县

达州市

9

恩阳区

巴中市

10

石棉县

雅安市

11

洪雅县

眉山市

12

丹巴县

甘孜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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