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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3-03-24 | 12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

现将《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2023年全省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要点


2023年教育督导与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督政为首,督学为本,评测为矩,督审合璧共治,清朗教育生态”思路,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和审计监督、督促整改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工委、厅党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督导审计“双剑”作用,护航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助推教育强省建设蹄疾步稳。

一、持续巩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1.对标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有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案例,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路举措,全面巩固“长牙齿”成果。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配齐配强督导工作人员、落实督导条件保障,确保正确履行职能。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全面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坚持问责与激励并行,选树一批督导评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督促政府履行优先发展教育职责

2.做好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开展自查自评,接受国家实地督查,统筹推进问题整改。

3.持续开展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印发2022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实地复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研究制定2023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思政课、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改革评价方式方法,加强评价结果使用。督促指导市(州)政府对县级政府开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三、统筹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4.持续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督促引导各地切实加强办园行为管理,持续提升保教质量。加强调研和过程督导,指导各地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级自评和市级初评,按计划对申报县(市、区)开展省级督导评估。指导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区扎实进行整改,充分做好迎接国家评估认定相关准备。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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