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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崇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崇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3-24 | 10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评审公示。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将确定崇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将最后审查结果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三)审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审查备案。

(四)承诺保证。为确保项目能按时顺利完成,经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审查备案后,项目实施业主必须对项目实施建设进行承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申报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要强化统筹,整合资金、整合项目,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强的项目。

(二)强化项目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工作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其要按照工程进度加快资金拨付,不得挪用园区奖补资金,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并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验收总结

各项目业主要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本申报指南由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

2.崇州市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1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基地建设( )  设施装备( )  融合发展()

科技支撑( )  主体培育( )  其他( )

项目实施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总投资

及构成

(万元)

总投资


自筹资金


申请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县级配套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效益分析

重点要将利益联结机制及项目对小农户带动作用及助农增收上的分析,非公益性项目比较交代清楚利益分配情况

申报单位意见

1.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保证该项目是第一次申请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补助,不存在重复申请,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项目实施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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