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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2-28 | 8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王昊阳  61883959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李明延  61883962

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域内注册且税收关系在市内的合规担保机构;

2.公司开展担保业务2年以上,实收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的贷款担保责任额占其机构担保责任总额的70%以上;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

4.2022年新增担保业务总额达平均净资产2倍以上或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总额1.5亿元(含)以上,申报期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3%;

5.已履约代偿了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6.按要求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以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月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成都市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5,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2.2023年成都市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6);

3.担保公司的营业证照、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

4.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平均净资产总额、新增担保业务总额、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平均担保费率、代偿额、代偿明细、风险准备金提取以及缴税情况等;

5.经合作银行盖章的2022年1—12月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7);

6.2022年1—12月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代偿统计表(附件8),所代偿企业营业证照、担保合同及代偿履行凭证(资料与统计表顺序相对应);

7.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说明:若担保机构当年申报了中央、省关于担保代偿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市级担保代偿补助资金的,须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担保代偿类补助资金的情况;

8.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9)。

(三)支持标准

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担保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形成的贷款担保代偿费用(扣除反担保物变现额和代偿回收额),按最高15%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陈  欣  61881609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林艳旻  61883959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先行通过线上系统申报,待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经信局初审通过后,再行提交纸质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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