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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2-28 | 8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国资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2)、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23号)等文件要求,经商市财政局,现将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域内注册且税收关系在市内;

2.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壮大贷”业务且贷款相关信息在成都工业金融服务援企平台登记成功。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2.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贷款利息支付汇总表(附件3);

5.企业申报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合同、借据、银行加盖公章的利息支付对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要求与利息支付汇总表一一对应);

6.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是若企业当年申报了中央、省关于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市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须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贷款贴息类补助资金的情况;二是企业经营及主要产品情况、市场销售、企业资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情况;

7.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4)。

(三)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2022年实际支付的利息中,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80万元。不同类型企业贴息比例如下。

 

注:1.若申报时,申报企业已不在“壮大贷”支持企业名单中,则按照“其他企业”类型计算贴息比例。

2.“壮大贷”贴息项目,申报范围为2021年10月—2022年12月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2021年4季度支付利息已申报过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若企业的单笔“壮大贷”到期还款日处于2023年1月1日—2月28日期间的,请将2023年1—2月的实际支付利息于本次申报(建议2023年1—2月累计申报利息补助金额不足1万元的全部于本次申报),并附该笔贷款的结清证明。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王昊阳  61883959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李明延  61883962

二、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域内注册且税收关系在市内的合规担保机构;

2.公司开展担保业务2年以上,实收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的贷款担保责任额占其机构担保责任总额的70%以上;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

4.2022年新增担保业务总额达平均净资产2倍以上或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总额1.5亿元(含)以上,申报期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3%;

5.已履约代偿了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6.按要求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以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月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成都市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5,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2.2023年成都市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6);

3.担保公司的营业证照、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

4.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平均净资产总额、新增担保业务总额、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平均担保费率、代偿额、代偿明细、风险准备金提取以及缴税情况等;

5.经合作银行盖章的2022年1—12月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7);

6.2022年1—12月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代偿统计表(附件8),所代偿企业营业证照、担保合同及代偿履行凭证(资料与统计表顺序相对应);

7.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说明:若担保机构当年申报了中央、省关于担保代偿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市级担保代偿补助资金的,须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担保代偿类补助资金的情况;

8.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9)。

(三)支持标准

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担保机构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形成的贷款担保代偿费用(扣除反担保物变现额和代偿回收额),按最高15%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四)联系人及电话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陈  欣  61881609

市经信局产业金融服务处   林艳旻  61883959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先行通过线上系统申报,待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经信局初审通过后,再行提交纸质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网址

各区(市)县组织属地企业(担保机构)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市经信局官网http://cdjx.chengdu.gov.cn/,通过“经信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陆系统(网址https://xmsb.cdiisp.com)办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系统申报时间

1.企业(担保机构)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27日。

2.区(市)县线上项目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31日。

注: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项目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下载)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市经信局备案。

3.市经信局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7日。

注:经市经信局初审合格的项目,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上报文件、 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及PDF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经信局。项目申报书由项目申报企业(担保机构)从“经信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经市经信局初审通过后方可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张老师182 8111 3202    于老师138 0821 7416

陈老师158 2820 2087

注:若网上申报系统项目模块开发进度未达预期,请申报企业(担保机构)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线下流程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同类型补助支持的,不再进行申报。

 

点击下载附件

1.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书

2.2023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企业贷款利息支付汇总表

4.诚信申报承诺书(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

5.2023年成都市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书

6.2023年成都市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资金申报表

7.2022年1—12月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明细表

8.2022年1—12月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代偿统计表

9.诚信申报承诺书(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

10.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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