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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科技创新优秀人才的公告

政策来源: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3-02-01 | 6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崇委人才办〔2022〕7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科技创新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崇州市科技创新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崇州市科技创新优秀人才是指在我市工业、农业领域长期从事研究开发、科技管理服务,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推动解决消费电子、智能终端、智能家居及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数字农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瓶颈问题,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引领带动我市相关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人才。

    本批次崇州市科技创新优秀人才遴选名额为4名左右,具体可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增。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征信良好,所在单位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件。

    2.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全职在崇工作3年以上,且社保关系在崇的科研人员。

    3. 年龄55岁(含)以下、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距离退休年限不少于3年。

    4. 在单位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担任单位技术负责人两年以上,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省内领先的核心技术。

    5. 产业领域属于我市主导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相关领域,所在企业属于规上工业企业或成都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人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 近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奖项的;获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的。

    2. 近5年各种专利的主要权利人,且专利应用已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 近5年承担成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主要或第一完成人;研究技术通过评价的科研成果,并达到或超过省内同类研究水平的主要完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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