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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州市委宣传部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人才的公告

政策来源: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3-02-03 | 11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崇委人才办〔2022〕7号)和《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崇州市文旅产业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崇州市文旅产业优秀人才是指在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行业领域,为我市文体旅融合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行业公认、绩效明显,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人才。

凡属于崇州市文化事业领域人才、文化保护传承领域人才、文化产业领域人才、旅游产业领域人才、文艺创作领域人才、体育科研领域人员(含教练员、运动员)、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领域人才、社会科学等领域人才均可参与遴选,本批次崇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人才遴选名额为5名左右,具体可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分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政治立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征信良好,善于创新,在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领域内有较大的知名度、影响力。

2.热爱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事业,长期扎根崇州,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喜爱,对文体旅事业作出较大贡献。

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全职在崇工作3年及以上,包括优秀民间文化人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市登记的文化、体育、旅游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

4.年龄原则在6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70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化事业人才、文化保护传承人才、运动员学历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优秀运动员对学历和职称不作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相关领域专业条件

1.文化事业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充分利用基层文化站(点)组织开展文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讲座培训等大中型公益活动,能发现培育群众文化队伍;

(2)挖掘和整理本地文化特色,并在崇州市级(含)以上传播推广;

(3)在公共文化服务、文艺培训、文化宣传等领域有突出贡献,获得崇州市级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奖励、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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