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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12-31 | 15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凉府办发〔2022〕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单位):

《凉山州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凉山州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方案


为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积极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开局重大战略机遇,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3号),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决策部署及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凉山清洁能源、战略资源优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经济,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市场主体,为凉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增添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新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8%、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把凉山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全省新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新技术加速突破,催生发展新产业。未来产业、前沿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生产性服务业年均增长10%左右,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0.52%左右。

新制造加速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产品+服务”、产业创新融合等的新业态;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30%以上。

新场景加速构建,创新赋能新模式。力争培育“10+”特色鲜明的新经济示范企业、“10+”专业化功能平台,打造“10+”新经济应用新场景。

三、抢占新技术前沿

(一)加速突破关键技术攻关。实施创新驱动突破引领行动,抢占关键技术攻关制高点。聚焦钒钛稀土、有色化工新材料、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食品保健等重点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原创性突破,强化关键技术攻关的引领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新技术产业化。实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推动钒钛稀土、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磷化工等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实施,打造千亿级产业。构建创新成果发布和共享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大力发展新产业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依托水风光清洁能源优势,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推动“风光水氢”储能模式、一体化清洁能源发展,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依托钒钛稀土资源富集优势,加快培育高端设备制造的钒钛、稀土应用。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积极培育智能装备制造、综合交通装备制造。坚持装备制造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沿交通干道布局,重点在高速通道沿线和清洁能源重点县布局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

(四)新材料产业。围绕钒钛、稀土资源,重点发展钒钛高端新材料、高性能稀土新材料等产业,积极打造国家级钒钛材料、高强度钢材、稀土抛光粉、永磁体、稀土储氢合金等稀土材料产业集群基地;推进开发玄武岩、晶硅光伏等非金属材料。(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五)新能源产业。积极培育氢能产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等项目,培育制氢-储氢-运氢-用氢全产业链,加快发展高效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储能电池。推进凉山州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金沙江下游、雅砻江流域、大渡河流域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其他流域水库电站风光水互补开发。(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

(六)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在西昌、德昌、冕宁等地开展燃料电池公交和重卡汽车示范应用,积极融入攀西氢走廊,推动新型高效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等领域技术推广和项目实施。各县市结合本地区公共交通发展实际,分批次有计划提高以电动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巡游出租车应用占比,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更迭进程。(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

(七)生物医药产业。建设攀西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制造中心,培育华润三九、好医生攀西药业等中药材种植、医药包装、医药物流等产业的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型医药生物技术公司与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合作发展,促进川产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攀西大健康产业基地。整理和开发研究凉山州传统中(彝)医药特色资源,推进中(彝)药大品种建设和优化升级。打造凉药品牌,发展十万亩种植,力争建成全国重要中药材种植和制药基地。(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商务局。)

(八)节能环保产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加强甘洛铅酸蓄电池产业基地建设,推广动力电池、家电等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技术装备,支持节能节水、高效电机等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回收、改造产业发展,推广余热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先进技术装备。(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

五、创新发展新业态

(九)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统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聚焦数字产业化,以企业、政府、公众三大主体需求为依据,大力构建集数据生产、汇聚、处理、应用、交易于一体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聚焦产业数字化,强化“招引攻坚”和数字资源整合,营造数字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大数据中心。)

(十)大力发展数字文创产业。发挥我州特色自然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沉浸式旅游服务,打造有竞争力的红色文化、彝族文化、航天城等凉山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推进超高清视听内容创作,丰富数字媒体、数字出版和视频等数字内容供给。推动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加强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新闻出版局。)

(十一)积极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实施“生态+”行动,增加森林、草原、绿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加强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和项目储备。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基地。积极探索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交易,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建设钒钛磁铁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加强农业废弃物和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拓展新能源应用领域,推动绿色能源在分布式发电、公共机构、商业和居民生活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金融工作局、州林草局。)

(十二)健康发展共享经济。以资源匹配最优、生产效率最高和经济价值最大为导向,实现制造资源动态分布和柔性配置。围绕我州风光水、钒钛稀土等优势资源、重点产业,推进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资源共享,推动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组建联盟、联合开展研发攻关,共享设备仪器、共享研发成果,促进共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六、融合发展新模式

(十三)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西昌钢钒公司、江铜稀土公司、凉山矿业等企业实施 “生产换线”“机器换人”改造计划,加大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的数字化、自动化改造力度,提升数字化控制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建设智慧车间、智慧工厂,打造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系统和智能制造体系,推进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

(十四)培植新价值模式。推动制造业向服务环节渗透,发展服务型制造。落实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工业设计、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以西昌钒钛产业园区、成凉工业园区、德昌特色产业园区、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和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服务企业以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五)积极推动企业“上云”。大力支持“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云化改造,推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业务上云,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端迁移;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发展工业设计、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产品远程故障诊断、远程在线运行维护等新型业态;支持企业将数据中心、业务系统、设备等向云上迁移;支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云直播”、“云讲堂”、“云演艺”、“云阅读”。(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

(十六)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开展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模式,推动服务向制造拓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深化行业应用,推动智能物流、智慧交通、数字金融等领域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聚焦文旅、健康、养老、商贸、教育等领域,促进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发展体验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金融工作局。)

七、打造应用新场景

(十七)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引导公共服务平台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推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技术、设备和服务的互联、共享,实现低成本、模块化的工业互联网部署应用。推动大型企业打造互联工厂和全透明数字车间,形成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的典型应用模式。(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十八)打造智能制造场景。实施智能制造升级计划,推广“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单元,打造智能制造工厂和标杆企业。搭建智能制造技术、智能装备等“一站式”综合平台。发展智能化融合基础设施,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西昌钒钛园区、成凉工业园区、德昌特色产业园区、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推进建设智慧园区,积极推进西昌青山智慧机场和数字航道建设。(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九)加快重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商业楼宇、乡镇人口相对集中的村民聚居点通信盲点治理和4G网络优化,形成广覆盖、大容量、高速率的优质4G网络;加快5G网络部署,优先实现城镇社区、产业园区、核心商圈、交通枢纽、热门景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加快推广IPv6应用,推进全州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v6的改造升级,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大数据中心。)

(二十)加快新能源设施建设。加快新能源设施布局,推动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加快补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短板,助力发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充电网络。推进城区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基础上,加快推进建设一批充电站(桩)等充电设施。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用、维护和网络服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

(二十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接轨“新城建”工作,适时打造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以5G技术的发展,构建智能交互、智能联接、智能中枢、智能应用的智能系统。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等领域,推进“数字+”与城市运营深度融合。加快公路路网监测系统构建进程,优化群众出行方案,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

八、营造产业发展新生态

(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以凉山州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科技创新、绿色产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为重点,围绕全州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创新平台,重点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搭建引进人才链与本土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平台。加快同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培养一批重点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和各领域专业人才。发挥政府职能,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提升人才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州委人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落实信息帮扶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不予处罚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违法次数、造成的危害后果、改正程度等因素,制定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纠正违法行为。要打破信用信息壁垒,加大信用信息共享力度,提升监管预警能力,推行触发式监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监管,避免失信行为延伸扩大。(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司法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深化改革创新。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好医生攀西药业、江铜稀土、南丝路集团等符合条件的新经济企业申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实现股权融资;通过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实现债权融资。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金融要素保障,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新经济的支持力度。新经济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市(县)重点支持、统筹保障;计划指标不足的,年底由州报省争取在全省计划指标节余内予以统筹调剂支持。(责任单位:州金融工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州银保监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培育市场主体。建立新经济企业库,采用梯度培育方式,大力实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到2025年,力争培育新经济市场主体10-20家,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瞪羚企业3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

九、保障措施

(二十六)强化统筹协调。州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落实加快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把推进新经济发展情况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把发展新经济作为推进落实凉山“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重要举措,加大新经济培育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大财税支持。支持新经济企业做强做大,上等升级。用好州级发展改革、经信、商务、科技等领域资金,对新经济领域技术研发、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参照《凉山州支持工业发展十条政策》,对国家、省认定的“小巨人”、“高成长型”、“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贡嘎培优”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

(二十八)完善统计监测。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新经济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新经济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信息、咨询职能作用,针对新经济发展短板弱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企业(单位)升规入库工作指导,确保应统尽统、统必合规,客观真实反映全州新经济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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