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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科技计划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1-08 | 324 次浏览: | 分享到:

2.市级项目备选库。①由市科技局发布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经形式审查、科室初审、专家评审后,评审分数在60分以上的项目进入市级项目备选库。②上一年度申报国、省科技计划项目,未被立项但纳入了省级项目备选库的项目,可直接进入市级项目备选库。

(二)项目出库

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各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参与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项目视为出库。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应从市级项目备选库择优选取,省级下达转移支付项目立项原则上应在省级、市级项目征集库和市级项目备选库项目中择优选取。

(三)入库管理

 入库项目依职能归口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管理,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根据省、市年度工作重点和科技发展需求、入库项目情况、年度科技经费分配方案等选用适当方式凝练年度项目指南。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已入库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不定时补充和调整材料,对于2年内仍没有出库立项的项目予以自然销号,销号后的项目亦可优化后再次入库。

四、入库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

(二)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以往提供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以及验收结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材料无弄虚作假情形。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事件发生。

(五)符合申报指南设置的申报条件。

(六)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入库;同一项目内容已获得市级或以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提交市科技局党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归口推荐单位要求。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每次组织推荐入库项目数不少于10项(全年不少于20项),其中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项目不少于2项(全年不少于4项);雅安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总站每次组织推荐在雅实施的入库项目数不少于8项,其中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不少于2项。

(二)科室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资源配置科牵头做好项目库征集通知发布、项目汇总、项目库管理,各业务科室按照规定履行审核职责,对于违规违纪的,按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组织工作保障。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本辖区科技项目推荐入库工作。市局将每半年通报一次项目入库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跑项争资年度目标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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