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达州高新区科创办,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事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能级与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推动我市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及高科技企业开展合作,为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22年度达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和市校合作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方向
(一)支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由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的县(区)组织科技计划成果已落地转化且取得实效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重点支持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和大数据、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医药健康、军民融合等重点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三)支持实施国、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登记、科技奖励、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应用项目;支持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的能力建设项目。
(四)支持引进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在市内转化并在我市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成果(专利)转化项目。
(五)支持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对获得科技进步奖、单品产值两年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的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对进入2022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决赛企业相关项目重点支持。
二、市校合作专项支持方向
(一)支持我市企业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知识产权权利人购买、引进创新成果或开展交流合作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和大数据、智能装备制造、大健康、现代农业、能源化工、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项目。
(三)重点支持与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浙江省舟山市等市(区)科技创新合作,具有较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区域创新合作项目,推动我市与省外相关市(区)签署的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协议落实落地。
(四)支持在省、市科技部门各类产学研对接活动中签订的合作项目;支持与我市签订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成果转化与市校合作专项的研究方向,选择与研究开发内容相适应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评价(登记)、科技奖励、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实用新型专利等转化成果项目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成果。
(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该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否则不予受理。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立项后据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