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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乐山市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1-10 | 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吸引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于科普,推动我市科普作品事业繁荣发展,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全市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2月20日

二、组织机构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三、作品内容要求

(一)科普作品

1.时限要求。参选作品应是2020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省科技厅认定为全国、全省优秀科普作品)。

2.内容要求。①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③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④作品应具有原创性;⑤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⑥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科普微视频

1.时限要求。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且未被科技部、省科技厅确定为全国、全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①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②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③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④作品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市电视台,国内、省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⑤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⑥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四、组织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征集形式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部门、高校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推荐优秀科普作品、微视频各不少于2部,并分别按照推荐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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