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7、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可只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已完成投资明细表及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
9、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合同、生产许可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10、在建项目需提供后续资金储备证明材料列表(如:银行余额等相关佐证材料)及相关复印件;
11、两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证明(县级或市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均可,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情况证明);
12、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企业分别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附件4);
13、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九、联系方式
(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轻纺食品工业科 赵志民 电话:0816-2229280
(二)绵阳市财政局
经济建设科 李哲宇 电话:0816-2220498
十、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0816-2225783
附件: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套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