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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11-15 | 39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负主体责任。

(二)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资金申报资料。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以正式文件联合推荐上报,并承诺所推荐上报项目真实合规。

(三)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征集、申报,对申报材料和项目进行复审,并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核实、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联审等。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要求,重点审查申报项目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2022年度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

(二)强化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负主体责任。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后,应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对违反项目申报规定的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或收回资金,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省、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资金,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严格申报纪律。市、县两级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四)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封面使用白色条纹纸,内以粉色纸做隔页,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一式五份。资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相关申报所需资料附件,请关注“绵阳经信”和“绵阳民营经济”微信公众号,登录下载。

七、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于2022年11月21日17:00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

八、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2022年度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附件2);

2、项目申报书内容目录;

    3、2022年度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3、4、5);

4、项目核准备案相关文件;

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简介、项目内容、项目的意义和作用、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的先进性和技术指标、项目预期效益和目标、项目未来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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