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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1-05 | 113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组织分工

(一)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大学科技园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情况调查表(表FHQJ-01),国(省)级众创空间填报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查表(表ZCKJJ-01),国家大学科技园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表DXYJ-01),并进行审核。

(二)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填报(半)年报报表(表FHQ-01、FHQ-02、DXY-01、ZCKJ-01、JSZY-01)并进行审核。

(三)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填报年报报表(表SCL-01、SCL-03、SCL-04)并进行审核。

(四)科技厅负责年报网上综合审核,负责审核纸质报表。

三、报送要求

(一)上述统计报表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址:https://tj.chinatorch.org.cn)进行填报和审核。

(二)2023年2月10日前,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将通过审核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统计报表(表FHQ-01)和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表ZCKJ-01)首页签字盖章件扫描上传至网络平台。

(三)2023年4月21日前,各市(州)科技局须报送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情况表(表DXY-01)、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表SCL-01)纸质报表、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数据同比变化说明。

(四)各填报单位于季度末前将填报完成的季度情况调查表(表FHQJ-01、ZCKJJ-01、DXYJ-01),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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