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公开征求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2-12-19 | 1077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安排,为进一步突破发展、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区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赋能“建圈强链”“三个做优做强”“四大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一高地三区”建设,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起草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将《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开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69382165@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2年12月19日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以及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聚集科技创新资源,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创新赋能成渝制造业高地建设,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动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小于2亿元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4%(含)以上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支持;年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含)以上的部分,按照3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技术创新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独立或联合承接国家、省市重点研发项目,对牵头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重点研发专项和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的企业,分年度按照国拨、省拨、市拨经费的10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设立500万元资金开展龙泉驿区“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三、鼓励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链主链属重点企业整合优势资源规划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项目,对新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的,三年内给予牵头单位最高1.5亿元建设经费支持(若上级有明确配套经费额度规定的,按规定的配套经费给予支持);对新获得省级批准建设的,给予牵头单位100万元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开展区级创新平台认定,制定出台区级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