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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3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处 | 发布时间:2020-11-16 | 20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实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揽子税收支持政策。落实支持孵化机构发展、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成果。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责任单位:四川省税务局、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四川银保监局)

十三、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双创协同发展。推进出台成渝两地协同科技人才招引政策,实现科技人才柔性流动。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成渝一体化技术交易市场,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等双创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成果在成渝地区双向转化和产业化。联合打造区域双创特色品牌,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加强双创联动,积极承接成渝地区创新创业成果转移,做好“成渝孵化、市州转化”。(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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