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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

政策来源:民政部 | 发布机构:民政部 | 发布时间:2022-10-31 | 220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审委员会”)审核,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58123530、58123526、58123527(传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721

附件:1.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2.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1

 

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

(共 100 个)

 

 

 


 

西城区民政局

津南区民政局平山县民政局

北京市

 

天津市河北省


 

张家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民政局

保定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山西省

 

沁源县民政局

闻喜县城乡低保服务中心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


 

包头市民政局 巴林左旗民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


察哈尔右翼前旗民政局

辽宁省


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低保科

鞍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辽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

吉林省

 

蛟河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长春市南关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七台河市民政局

依安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上海市

 


长宁区民政局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江苏省


张家港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浙江省

 


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乐清市民政局

 

安徽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合肥市民政局

安庆市民政局

含山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


 

安徽省


 

福州市民政局晋江市民政局

 

江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赣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湖口县社会救助中心

福建省

 

 

江西省


萍乡市湘东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山东省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青岛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滨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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