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极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10-21 | 172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卫健局,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有序、精准高效防范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最大程度防控极端强降雨造成的灾害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参照执行。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极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 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的防范应对极端洪涝灾害的组织指标体系、工作责任体系,提高指挥决策、预报预警、抢险救援、社会动员能力,有效防控极端强降雨造成的灾害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城乡安全度汛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科学规范,专业处置、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城乡统筹、整合资源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成都市防汛指挥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极端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成都市极端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对成都市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的细化、实化和强化,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极端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应对处置。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都市发生极端洪涝灾害时(类似郑州"7. 20"),即实施防汛抗旱一级响应基础之上的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基础的扩大应急,成立“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对极端洪涝灾害领导小组”,在成都市应对极端洪涝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导下组织区(市)县卫健部门、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