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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0-07-22 | 4548 次浏览: | 分享到: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对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对引进、新建的重大创新链功能项目,可“一事一议”予以资金等配套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14个产业生态圈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口岸物流办、各区(市)县〕

三、大力推进特色鲜明的产业功能区建设

推动产业功能区和龙头企业“双千兆”网络全覆盖,加快5G技术与工业网络、工业软件、控制系统融合,促进产业功能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在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等领域打造智慧标杆园区。

规划建设行业大数据中心、通用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现代数字城市底座等新型基础设施,促进“算力+算法+数据+应用”服务共享共用,在新经济、电子信息、文博文创等领域打造业态鲜明、功能突出的产业功能区。

加快建设转化医学设施、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研究、医药定制研发生产、制药合同生产等服务平台,构建临床前研发、临床试验等功能完善的生物医药产业功能区。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依托产业功能区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及技术研发、检测检验、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等科技创新平台,对国有企业在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

建立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机制,在产业功能区内合理规划布局用于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创新性业态的产业用地,可按新型产业用地类型管理,并兼容配套一定比例的职住平衡生活性服务设施。对科技型企业新建总部、研发中心等使用商务用地的,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装置等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

四、高水平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

聚焦打造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在中心城区和东进区域的产业功能区重点打造集研发设计、创新转化、场景营造、社区服务等为一体的1000万平方米高质量、低成本科创空间。构建“科创空间+专业化运营队伍+创新创业载体+创新服务平台+科创基金”的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在科创空间布局建设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开发”实验室、中试共享生产线以及重点产业垂直孵化器等载体。支持高校院所、头部企业独立或牵头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检验检测、成果孵化基地等功能性平台。大力吸引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企业、创投机构、孵化平台等入驻科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场地租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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