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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9-14 | 95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温江区就业援助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全方位筹集岗位,扎实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兜底帮扶,拟开展温江区就业援助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税收解缴和参保关系均在温江区内,就业容量较大且管理规范,主动承担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自愿将空缺岗位优先用于承担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保持其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除外)。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申报地点

成都市温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305办公室(温江区五环广场7号楼3楼)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申报说明(附件1)

4.单位在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5.单位人员管理制度(应包含考勤管理制度)

6.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7.近三年度财务报告

8.近半年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回单

9.企业简介

10.承诺书

其他材料,结合申报单位类型实际情况,由温江区人社局确定。

五、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2号)和《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通知》(成就发〔2022〕15号)文件的规定。

六、申报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报名—材料初审(区人社局)—申报单位用工情况核验(区人社局)—申报单位实际经营情况核验(征求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或区经信局、区法院、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主管部门)—实地校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综合测评——申报单位确认公示。

本次申报认定,将结合温江区就业困难人员数量、就业难易程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行业就业吸纳能力,审核确定不超过2家就业援助基地。

 

附件:1.申报说明

2.单位在职人员花名册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援助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2号)

4.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基地管理的通知》(成就发〔2022〕15号)

(联系人:宋磊;联系电话82721661)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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