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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 《达州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8-31 | 1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十五条 在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科技特派员创新项目专项,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开展技术培训、解决或协调解决 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第十六条 对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将给予表扬,并在申报各级科技项目、获得科技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第十七条 科技特派员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提取不低于 90%的成果转让净收入。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 3 到 5 年,每年可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 10%的比例。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 90%。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存在不端与失信行为的,根据科研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 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施行。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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