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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1年11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8-11-14 | 16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办函〔2018〕194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18-11-08生效时间:2018-11-08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8日


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成都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制定本政策。
一、加大集成电路设计领军企业的引进力度
第一条鼓励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全球前10强和国内前10强领军企业到我市投资,对于契合我市发展战略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集中产业、金融、土地、科技等资源要素给予政策支持,在土地购置、办公场地等给予优先保障,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二、支持本地集成电路设计业做强做大
第二条鼓励设计企业加大流片投入力度。对首次完成全掩膜(FullMask)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最高1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MPW流片直接费用最高40%、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第三条对于采购本地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芯片的企业,给予采购金额最高10%、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鼓励本市集成电路设计龙头骨干企业进行产业链垂直整合。支持其开展境内外非关联的并购重组,支持并购重组后首次成功进入世界500强或全球行业前10强的企业,享受相应鼓励政策;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新建、扩建产业链项目,按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资助标准予以扶持。
三、加快完善集成电路设计业生态
第五条鼓励设计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一)鼓励企业购买及储备IP(知识产权)。对向IP提供商购买IP(含FoundryIP模块)进行研发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购买费用最高10%、年度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测试与分析系统的第三方设计平台,给予购买费用最高20%、年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二)支持新获批省级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和150万元,作为添置科研仪器、设施以及研究项目经费。同时,给予新获准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共2年。
(三)鼓励重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集成电路设计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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