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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9-02-25 | 243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办函〔2019〕15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19-02-02生效时间:2019-02-02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日


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为加快推进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助力我市“人工智能+”新经济产业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
(一)支持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对科技型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经费投入新增部分,分级分类按照最高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鼓励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技术标准研制,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开展人工智能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级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10%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配套。对在蓉高校院所、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较强行业竞争力和较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创新产品,或综合集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实施具有带动示范意义、具有较广用户群体和市场前景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人工智能开展先进技术和实用技术创新研发,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创新。支持面向5G、超高清视频、VR/AR、集成电路、车联网等融合应用领域,建设集产业监测、评估测试、应用示范为一体的市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中心。对企业投资的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健康医疗”“交通物流”“智慧旅游”“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现代金融”等行业融合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按照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成都产业集团)
(三)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面向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的公共计算与协同研发平台、开源与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公共服务与对接交流平台、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等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投资额的3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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