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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19-02-25 | 25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强化人才供给能力建设。对来蓉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的图灵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优先支持将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纳入新经济“双百工程”优秀人才。对新引进且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支持在蓉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鼓励在蓉企业与高校、职业技术(技工)院校合作开展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合作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开展的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短期培训,按照最高150元/人/期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提升本地产业的国内外影响力。对引进举办人工智能相关的展会、论坛、峰会、赛事等活动,按照“一事一议”根据影响力给予一定资金补贴。(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博览局、市财政局)
(十一)推进产业集聚布局与协调发展。鼓励支持产业功能区围绕自身产业定位和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创建智慧园区(或产业小镇),经认定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优质中小型人工智能创新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经认定由区(市)县提供房租减免和入驻补贴优惠。对新成立的人工智能企业租用经认定的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所产生费用,按照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最低1万元,最高30万元进行补助。(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郫都区、武侯区、温江区、崇州市、新津县、成华区政府等相关区(市)县政府)
(十二)强化金融支撑。对龙头企业投资的人工智能产业项目,按吸收的创业风险投资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企业,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四、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成都依法注册且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本市内的从事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中下游研发生产和配套服务的企业,以及在成都依法注册并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相关服务的机构和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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