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附则 (十九)本政策与其他市级支持政策交叉重叠的,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支持。奖励类政策可以等值成都造名优产品实施。 (二十)各相关责任单位在本政策措施实施三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订,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 (二十一)本政策措施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