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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8-09 | 38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增强发展韧性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立足成华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一)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照国家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确保按期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落实国家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落实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落实国家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和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退税风险防范。(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加快地方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上级预算资金一经下达,立即分解并及时拨付。加快支出进度,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按期开展政府采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力实施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和绩效监控,提升资金周转使用效率,统筹使用收回资金,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三)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和使用力度。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抢抓上级开放专项债项目申报窗口期机遇,加大在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力度。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力度,积极争取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支持。加快政府债券使用进度,力争2022年专项债券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重点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包和专项债投向九大领域,加快包装策划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
    (四)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驻区金融机构开展担保业务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化反担保方式,简化担保手续,提升服务效能。深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2022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通过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禁止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等方式,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推动“蓉采贷”政策与“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的“蓉采贷”贷款纳入“蓉易贷”风险补偿范围,进一步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微企业开展合同信用融资。(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六)落实社保缓缴政策扩围延期。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延至2022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用好用足金融政策,加大融资服务保障力度
    (七)优化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八)用好货币政策工具落实普惠金融支持。积极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支持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2022年为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20亿元。联合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探索开发特色创新融资工具,进一步缓解区内重点产业链企业、绿色产业企业融资困境。(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区“蓉易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九)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人贷款,适当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引导银行降低账户服务费、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联合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金融科技企业,探索开发创新融资工具,通过银行让利、担保减费、政府补贴的形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支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梳理重点拟上市企业推荐进入省、市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一对一”走访调研企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着重推动区内重点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进程。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天府股交中心等交易场所发行债券,提升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积极落实《成华区促进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并购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并购业务,通过并购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促进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区域重点项目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投资支持力度,满足项目主体合理融资需求,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增长稳定性,支持金融机构与区内重点项目对接,持续优化资金要素配置,为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金融保障。鼓励各区属国有公司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筹措资金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企业)
    (十二)帮助企业信用修复。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即可办理(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按信用修复各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对企业申请修复较重失信行为的,免费进行在线信用培训、免费提供信用报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支持研发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都市新经济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按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10%,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研发补贴。(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支持企业融资。对开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研发应用的新经济企业,当年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1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的按实到融资金额的5%,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科技企业,按其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按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息。(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需求侧管理,全力稳定投资促进消费
    (十五)加快推动基础设施投资。聚焦“三个做优做强”“四大结构调整”、产业建圈强链等重点任务,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布局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对国家和省、市、区“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的,由区级相关部门加大资金配套和要素保障力度。大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成渝中线高铁建设,配合推进成渝中线高铁项目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加速成网,续建地铁8号线二期、17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等3个项目。启动新一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力争开工建设道路74条、竣工投用30条(含槐柳四路等断头路6条)。加快推进公园城市建设,重点推进高铁城市公园二期等2个市政公园、30公里天府绿道和4个小游园微绿地建设,新增立体绿化1.4万平方米、“金角银边”点位15处。持续推动教育公服设施建设,新建二仙桥西片区配套小学等中小学(幼儿园)8所。大力推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区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院和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投用区六医院香山长岛医养结合点位及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点位。完成天鹅片区等9个安置房项目建设、建成海滨社区等4处社区综合体。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推进八里庄工业遗址等“6+6”城市更新项目,新启动实施崔家店西片区等6个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完成45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交局、区卫健局、区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对因突发事件需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合并编制报批文件,开展部门集中会商,提高审批效率。完善环评服务机制,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的指导,精简环评编制内容,全面推行重大规划和重点项目环评预审服务,建立完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围绕国家重大功能性建设项目完善容缺审批制度,可采用《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规划手续、开工手续的依据,确保项目快速审批和有序建设。(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区住建交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七)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用好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机制,对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重大项目,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大争取国家用地、资金保障力度。用好单独选址的省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级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科技等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区农业和水务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八)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研究出台促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家电及综合性主题促销活动。鼓励支持家居家电、智能设备等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促进经济恢复从生产端传导至消费端。逐步实现所有物业小区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年内力争在居民小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390个。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平台企业活力。鼓励营造新消费场景,继续实施消费场景“一场景一示范”,对评选为成都市示范性消费场景的协助申报市级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保持夜间经济活力,依托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开展24小时营业区试点。支持发展城市首店,鼓励在成华区开设全球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配合申报成都市20万元奖励。支持举办消费类会展节庆活动,充分发挥会展业在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平台作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交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十九)推动文旅消费回暖。继续落实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暂退比例为100%。支持A级景区完善服务设施,对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新(改)建停车场、游客中心、游步道等,按照投入资金10%比例,协助申报市级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实体书店、电影院、国有博物馆和经营性演出团体发展,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含低票价)开放,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经营补贴。鼓励广大市民走到户外,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开展公园露营、绿道骑行等活动,联动契合活动主题的品牌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开展促销活动。对旅行社组织省外旅游团队游客在成华区范围内酒店、宾馆(指纳入“四川文化旅游综合统计管理平台”的酒店宾馆)住宿1晚及以上,每达到1000人次,给予旅行社和酒店宾馆各1万元奖励,每个旅行社、酒店宾馆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旅行社组织入境旅游团队游客在成华区范围内酒店、宾馆住宿1晚及以上,每达到500人次,给予旅行社和酒店宾馆各1.5万元奖励,每个旅行社、酒店宾馆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文旅企业和区内高校院所自主研发并注册商标的文旅商品,获得官方组织的文旅商品大赛奖项的,按照国家级(指国家相关部门,不含所属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组织和机构举办的文旅商品大赛奖项)和省级层面,区分金、银、铜奖档次,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和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文体旅局、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支持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业企业稳定增长。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零售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或零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10 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超过20亿后,每跨越1个10亿元台阶,再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年营业收入或零售额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成华区排名前50位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或零售额同比增长7%-10%(含),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超过10%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给予2万元奖励,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聚力稳外资外贸,促进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
    (二十一)加强外商投资项目支持力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的补链固链外资企业重点项目和成华区重点外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要素。加大总部型外资企业和外资研发中心招引,对年外商直接在蓉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项目),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按其当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2%协助申报奖励,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落实鼓励类外资项目税费减免等政策。(牵头单位:区投促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二)降低外资外贸企业经营成本。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收优惠办理方式,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配合市级部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做好政策引导宣传,对上一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给予100%保费补贴,对从事跨境电商物流运输并提供延付运费服务的企业给予90%保费补贴,对上一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不高于实际支付保费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保费补贴合计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提升现代产业发展能级
    (二十三)完善产业链服务激励机制。按照重点产业链组建工作专班,对链主企业和重点链属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服务,实时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稳产增产。落实产业建圈强链“红黑榜”制度,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招引促建红榜激励,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人才有序双向流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购房、医疗、教育等同等政策。落实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以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推进城市老城区的更新改造;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保障纳入规划的省、市重大项目土地供应,积极实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四)加大制造业项目招引促建力度。积极参与成都市制造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紧扣培育壮大都市工业“3+3”体系,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链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且在本年内开工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对帮助成华区引进协议投资3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建圈强链项目的中介机构,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申请市级一定比例奖励。对新引进的符合成华区都市工业主导产业的高能级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以租赁方式入驻成华区的,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达到500元/平方米(含)~1000元/平方米的,逐年按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总额的80%、70%、50%给予3年补贴;自企业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度经济贡献首次达到1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逐年按实际所支付房屋租金总额的100%、80%、60%给予3年补贴。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60元,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投促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发挥数字经济平台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搭建协同平台、拓展应用市场,对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的,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或机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智慧蓉城等应用场景落地,对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的,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或机构将数据接入数据服务平台,按照该数据流通收益的10%给予数据接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获得政策支持的平台,原则上应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1年期的免费服务。(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六)强化企业上规模上台阶激励。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企业,区级分别给予企业 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年度经济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由区委区政府授牌表彰,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2022年新增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业企业,市级给予5万元奖励。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22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全市且规模达到10亿元(含)、2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200亿元(含)、500亿元(含),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向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统计数据且主要统计数据实现持续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含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区级分3年逐年给予经营者及相关人员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列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市级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最高120万元补贴。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市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示范级别,补足相应奖励差额。(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七)降低市场主体水电气网等要素使用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要素使用成本政策措施。围绕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运输、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等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照其2022年第一季度水电气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标准不超过3万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八)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租金。在成华区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区属国有公司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范围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对减免租金的国有业主,落实国家和省继续免征相关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区税务局、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六、完善通道枢纽功能,全力保障供应链稳定
    (二十九)推动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入川即检”工作要求,加大保通保畅力度。对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对有B类地区和无疫情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货车司乘人员引导至核酸采样点登记采样后放行,客车司乘人员直接放行。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帮助货车司机解决货物转运、处置、存储以及货车通行停放,人员就餐休息等实际问题,做好货车司机的关心关爱,及时引导货车驾离高速收费站,避免货物处置不及时造成货车司机的经济损失和交通物流拥堵。(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就业和民生保障,提升幸福成都品质
    (三十)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对30人以上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50%、中小微企业60%的比例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原已按30%返还的大型服务业企业予以补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比例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且劳动者在相应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十一)支持大学生和灵活从业人员等群体就业。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出一批公益性过渡性工作岗位,用于促进在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企业、社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并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岗位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有效期至2022年底。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创业成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10万元创业吸纳就业奖励、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最高1.44万元税费减免。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以及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完善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激励力度。对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按照不超过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十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力度,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按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和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十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协调市级部门和区级各部门,力争年内配建400套人才公寓。加快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力争年内筹集3500套。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力争年内发放1156户。(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十四)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实行业务容缺办理、网上办理,开设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区住建交局)
    (三十五)加强民生兜底保障。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阶段性加大财政资金帮扶力度,有效缓解疫情和物价波动对基本生活的影响。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供养金,加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按照市级部门统一要求合理提高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底线,并按照统一规定的补助标准,向全区在册低保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深入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交局、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城市发展韧性
    (三十六)织密疫情防控防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做好“入川即检”,持续查堵漏洞。压紧压实街道属地责任,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动态完善防控预案,优化极端条件下全员核酸检测和静态管理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保障城市核心功能运转。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救治、防控物资、人员队伍等关键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十七)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认真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应收尽收。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抓好撂荒地复耕种粮,落实市级对恢复种粮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地力提升和水系完善工程补助,调动种粮主体积极性。加强种子资源保护、提升良种繁育能力。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落实好相关财政补助。(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和水务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十八)确保能源安全供应。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推动市级骨干电网建设荣耀工程。加快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天然气输气干线连环成网。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协助推进多能互补工程。(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十九)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和省安委会实施意见,落实“16+4”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聚焦再生资源、城市消防、燃气安全、道路交通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16+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安全执法监督、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抓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大力推动城市内涝治理攻坚,深入推进城乡防火常态化治理。(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国有企业)
    九、强化政策执行刚性约束
    (四十)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区级相关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做好政策兑现工作,细化政策举措、明确申报流程,确保对市场主体的各类政策及时兑现、应兑尽兑。深入开展为民惠企服务活动,下沉到社区、企业、项目、基层一线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申报审核,认真抓好政策落实,确保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十一)优化为企服务联系对接机制。优化12345热线转派机制,确保企业诉求及时有效办理,集中解决共性问题,专项解决个性问题,联动解决关注度高的问题。做好“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优化成华线上企业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刚性政策事项“免审即享”、普惠政策事项“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智慧治理中心;责任单位:龙潭工业机器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除文内已明确有市、区两级奖励的,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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