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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8-05 | 20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层单位意见:要简要概述申报人情况,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并注明业绩公示情况(在何范围内、何时间段内公示及公示结果),由所在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基层单位公章。县级主管部门在该栏左下侧适当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市级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意见栏:注明“同意推荐XXX任职资格”。需由主管部门和县人社部门同时签署意见时,该栏上下一分为二,由分管领导分别签字署名、盖章。

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意见栏由市人社局统一填写。

九、评审审批意见

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主要对该同志的专业理论以及业务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是否达到该职务的要求进行评价。推荐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不同意推荐的应写明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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